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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在继承中发展

富润集团总经理赵林中代表:
2003-03-1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邓凯 我有话说

如何深化国企改革?浙江富润集团总经理赵林中代表谈了他的看法:国有企业也要与时俱进,要在继承中发展。

赵林中代表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我所在的企业是一家国有独资的母公司母体企业于1995年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较早地进入市场竞争,保持了较旺盛的活力和持续发展的速度。由于我们省委省政府允许公有制企业可以实践多种有效管理模式,所以我们对企业自身改革提出的理念是“国企内部机制必须改,职工群众必须依靠”。就是说,企业的性质是公有制的,内部的机制完全按照市场经济来运作。在运作中,国企的一些传统优势、政治优势仍能在继承中得到发挥,弱势群体得到关照,养老金一分不少。不一定搞工龄买断、身份置换。

赵林中代表说,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对职工利益考虑得越周到,改革就越顺利,成功率就越高。我们十分注意经营者和职工的关系。可让经营者多持一些股,给予一定的激励政策,但同时必须保证职工收入有所提高。要依靠职工办好企业,而且办好了企业要让职工有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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