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忠显代表和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代表撰写的一份议案得到了山东团数十位代表的积极响应——成立国家司法改革专门机构,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代表们对促进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一腔热情渗透在字里行间。
国家森代表指出,党的十六大对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目标等都作了全面部署。他说,几年来,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这些改革尚未触及司法体制的深层次问题。认真回顾、总结改革进程,我们注意到,司法体制改革不是司法机关内部工作制度的改革,而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的改革,因此必须由国家统一规划,有组织、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这项改革影响深远,涉及广泛,因而应兼顾各个方面,建立司法改革专门机构,负责统筹考虑国家司法改革的目标、举措,协调、组织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从国家根本利益上理顺关系;同时,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参与,还要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在这份议案中,尹忠显、国家森等代表建议,成立国家司法改革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