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男,汉族,1941年7月生,河北丰润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
1961年至1966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学习。1966年至1968年留校待分配。1968年至1974年第二汽车制造厂车桥厂技术员、车桥厂团委副书记,第二汽车制造厂团委书记。1974年至1979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党委常委、厂政治部副主任兼车箱厂党委第一书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1979年至1982年第二汽车制造厂副厂长、党委书记。1982年至1984年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兼中央团校校长。1984年至1985年中央办公厅主任。1985年至1986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办公厅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1986年至1987年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1987年至1990年福建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长。1990年至1991年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1年至1992年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2年至1993年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3年至1996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1996年至2002年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2002年12月不再兼任)。2002年至现在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2002年12月)。
中共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