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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诗学中的“天机”论

2003-03-26 来源:光明日报 耿文婷 我有话说

“天机”是中国古典艺术理论中一个常见的说法,从先秦时期出现于文献之中,到明清时期在诗画创作论中广泛存在,其中又以诗学理论中最为多见,且富有学理价值。

“天机”最早见于《庄子·大宗师》。庄子说:“古之真人,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食不甘,其息深深。真人之息以踵,众人之息在喉。屈服者,其嗌言若哇。其耆欲(即嗜欲)深者,其天机浅。”庄子的原意是把“真人”与众人相比,因为众人的嗜欲深重,所以“天机”就浅薄。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注云:“天机:自然之生机。当指天然的根器。”显然,庄子所说的“天机”并非是在艺术理论的意义上提出的。

陆机真正在诗学的意义上提出了“天机”的概念,他在《文赋》中有一段极有名的话:“若夫应感之会,通塞之纪,来不可遏,去不可止。藏若影灭,行犹响起。方天机之骏利,夫何纷而不理?”“天机骏利”是对文学创作中那种灵感爆发,文思奔涌的状态的概括。陆机首次把“天机”引入到文艺创作思维的轨道上来,使之具有了完全的、充分的美学价值。

“天机”这个概念,在宋代之前,并未在诗学中得到广泛的使用,而到了宋代以后,则在诗论中大行其道。宋代诗人与诗论家如邵雍、陆游、包恢等都曾以“天机”的有无作为论诗的一个价值尺度。邵雍《闲吟》诗说:“忽忽闲拈笔,时时乐性灵。何尝无对景,未始便忘情。句会飘然得,诗因偶尔成。天机难状处,一点自分明。”邵氏以“天机”来描述自己的作诗体验。他感觉到自己诗中的佳句更多的是飘然而得,偶尔而成。这是因为作者在闲适的心意状态下,得到了“天机”。“天机”是难以言状的,却又是了了分明的。有了“天机”,才有了诗的创造性感觉。南宋大诗人陆游在其《九月一日夜读诗稿有感走笔作歌》诗中说:“天机云锦用在我,剪裁妙处非刀尺。世间才杰固不乏,秋毫未合天地隔,放翁老死安足论,《广陵散》绝还堪惜。”以“天机”的获得来说明自己的诗歌创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境界。南宋诗论家包恢在《答曾子华论诗》中,亦以“天机”论诗,他曾言:“盖古人于诗不苟作,不多作,而或一诗之出,必极天下之至精。状理则理趣浑然,状事则事情昭然,状物而物态宛然,有穷智极力之所不能到者,犹造化自然之声也。盖天机自动,天籁自鸣,鼓以雷霆,豫顺以动,发自中节,声自成文,此诗之至也。”他在《论五言所始》中又说:“然歌诗出于虞夏商周,又不知其体格之始于谁乎?后世略不能自咏情性,自运意旨,以发越天机之妙,鼓舞天籁之鸣。动必规规焉拘泥前人之体格,以仿效而为之,一有不合,即从而非之。固哉,其为诗也!”包恢所说的诗歌创作中的“天机”,大体上是指审美创造主体的内在灵机,在与造化自然的交感触遇中发而为诗。

明代诗论家谢榛《四溟诗话》论诗非常重视“天机”,他说:“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如戴石屏‘春水渡傍渡,夕阳山外山。’属对精确,工非一朝,所谓‘尽日觅不得,有时还自来。’”谢榛所说的“天机”,也是指诗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内在机感,在外物的触遇中而获得的审美感兴。

一般认为,“天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中国古代艺术创作中的“灵感”,但实际上“天机”是中国古代艺术美学中的一个充满生命感的实体性概念。它既存在于主体的创作构思中,又勃动于作品文本中的精神实体。对于诗歌创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质素,有了它,作品才有了真实的生命。中国诗学中所说的“天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创作灵感,而是指创造出最佳、最独特的作品的契机。诗论家们谈到“天机”,都是指那些被人们视为出神入化的奇妙佳构,对这类篇什的创作动因充满了神往。如包恢所说的“必极天下之至精。”又如谢榛对戴复古诗的赞许,就是认为它是“天机”所为。

获得“天机”的主体条件是什么?并非是刻意的追求,而是自由自得的舒展胸臆。一旦有意为之,“天机”就会远离你的心灵了。清代文论家刘权之说:“从严大家之文,无意求工而机趣环生,总由成竹在胸,故能挥洒如意,所谓风行水上,自成文章也。”与西方的灵感论形成明显的差别的是,中国诗学中的“天机”论,不仅在主体方面考察其发生机制,而是在主客体的感应触遇中解释“天机”的原由。几乎所有以“天机”论诗者都是这样断言的,陆机的“应感之会”,就是主客体的相互感应,谢榛所说的“诗有天机”,也是“触物而成”。这样,就使“天机”的发生得到了合理的、客观的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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