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网上骂人侵权被判赔偿

一周看点
2003-03-28 来源:光明日报 本刊编写 我有话说

南宁市一名在网上侮辱和诽谤他人的网友,日前被当地法院判处停止名誉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原告覃某和被告周某两人均在“久久论坛”和“逍遥谷”网站注册登记上网。2002年8月22日和8月25日,被告在这两个论坛上,分别发表了《开拓,欠债可以不还吗?》和《我和开拓不得不说的故事》的帖子,上述帖子的点击人数均达数十人次至数百人次。原告覃某认为,这些行为在网络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名誉侵害。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