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4日电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日前公布了2002年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绝大多数部属高校就业率在70%以上,其中70%的学校达90%至100%。(详见综合新闻)
本次公布的就业率分别是截至2002年7月和12月的数据。7月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计算公式为【(毕业生总人数-到7月份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12月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计算公式为【(毕业生总人数-到12月底未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100%。两公式中到7月份和12月底未就业毕业生人数分别包括到2002年7月份和12月底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和已申请不参加本年度就业的毕业生人数。毕业生到非公有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列入了统计口径,考取研究生和出国、出境学习及工作的毕业生计入了就业总量。
虽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对于高校而言,就业与招生同等重要,但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特别强调,毕业生就业率并不是反映高校办学和管理水平的唯一指标,也不是反映就业状况和就业质量的唯一指标,不同地域、不同科类、不同类型学校之间不宜简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