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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八大禁令严管公务员

2003-04-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任维东 我有话说

本报昆明4月6日电 为切实加强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严明政纪,改进政风,云南省政府结合实际,日前正式实施《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

这八大禁令是:

一、严禁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二、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三、严禁插手物资采购和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四、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五、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六、严禁酗酒闹事和饮酒影响工作。七、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务正业的活动。八、严禁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云南省政府同时规定,由各级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上述禁令。对违反以上禁令的政府公务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影响恶劣的,予以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以上禁令,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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