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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乱收费免去校长职务

沈阳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2003-04-1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沈阳4月12日电沈阳市教育局在日前召开的教育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会上发布了《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五条禁令》,以此推动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禁令的内容是:禁止公办初中、小学举办各类以收费为目的的教学班,违者给予校长行政处分或免去校长职务;禁止中小学违反规定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违者给予校长行政处分或免去校长职务;禁止中小学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及其他商品,违者给予校长行政处分;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参与社会有偿补课,违者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违者给予当事人行政记大过处分并降低职务一级,情节严重者取消教师资格并解除聘任合同。

沈阳市教育局、物价局日前还印发了中小学收费通知单,对中小学收费进行公示,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沈阳市教育局局长李梦玲表示,要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足够力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治理乱收费五条禁令和其他违规违纪者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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