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河北省出台政策鼓励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流动。
在专家选拔上,与国有企业实行相同待遇;在职称评定上同等对待;通过选拔评审,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中、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年增加8%以上;在人才流动上,凡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原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岗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流动到其他用人单位时,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同样政策;积极促进具有一定规模和科技水平的私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到2005年,力争使全省非公有制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数量达到1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