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大多数家庭只生一个孩子。一旦孩子生病住院,多数家庭不堪重负。上海市为解除孩子家长的后顾之忧,自1996年起建立了《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有效地减轻了患儿的家庭负担,这一作法值得在各地推广。
《住院基金》是零盈利的互助性的公益事业,实行“费用统筹、风险共担”原则。凡0—18岁的少儿无论健康与否均可参加。0—3岁缴40元,4—18岁缴30元。若因病住院,《基金》给予分级支付,最高限额为8万元一年。住院时凭证免交50%预付金,对特殊病种(如血液病的门诊化疗、肾移植的排异用药)的专科门诊医疗费也纳入《基金》的支付范围。上海市实行几年来,已为40万人次的患病少儿支付医疗费3亿多元,被广大群众誉为“少年儿童生命的保护神”。
《基金》管理由上海市市、区(县)两级管理委员会及所设办公室分级管理。《基金》的资金实行全市统筹使用,专户存储专款采用,并由银行按国家金融政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协助增值。《基金》的使用每年接受财务审计。
管理委员会由上海市红十字会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红会兼职副会长组成,学校协助收款,医院规范诊治,《基金》办公室具体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