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长江上游从今年2月1日、中下游从4月1日起实施禁渔期制度以来,基本实现了“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目标。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江禁渔期开始以来,沿江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集中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巡江检查和市场检查,严肃查处禁渔期违规捕捞和经营江鱼行为。由于禁渔期间措施到位,监管有力,禁渔形势总体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禁渔期间对专业渔民生活影响较大,各省市为此尽了很大努力,今年享受低保的渔民数量、低保总金额都比去年有所增加。各地通过财政、民政等渠道,积极为渔民争取救济金,发放低保解决专业渔民的生活困难,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江苏省政府要求沿江各市对禁渔期间生活困难的专业渔民实行“低保”,尽力做到应保尽保,保率达90%以上。安徽省已将9500名长江捕捞渔民纳入低保。
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以来,保护了长江渔业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态环境,整顿了长江渔业生产秩序,取缔和有效遏制了电炸毒、迷魂阵、布围子等有害渔具渔法等非法作业。同时,各级政府关注长江渔业资源和生态保护,增加了全社会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