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是一种效力很高的证据。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公证正在走进百姓的生活,成为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锐利武器。
3月17日,成都日报发表消息,说一名女青年为了证实爱情,办理了“手机短信息内容保全公证”。每周开奖的各类彩票,都有现场公证……
北京某大报实行内部退休制度,退休期间享受职工一切待遇,一位资深记者响应号召,主动申请,并提出公证的要求。
今天,公证已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人们公证的机会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丰富。据司法部领导介绍,目前中国的公证机构已经发展到3100多个,从业人员2万余人,年办证量超过1000万件,公证书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公证业务从传统的收养、继承、遗嘱等民事公证,扩展到经济公证项目,如公司章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社会生活各领域。
为保护农民改革积极性,全国各地数千名公证员深入田间地头,及时办理了承包合同,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城市,随着企业改革,职工下岗再就业成为社会问题。针对这一热点,我国推出职工再就业系列公证业务,保护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有关专家认为,公证在公民日常所进行的人际交往和经济活动中,在国家经济治理、预防经济纠纷、减少社会矛盾、保障经济主体的各种交易活动的安全中,已经和正在发挥着重要的公信作用。
绝大多数民事行为是靠法律规范调整的,公证也是其手段之一。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公证也渐渐进入了家庭。遗嘱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计划生育协议公证、男到女家协议公证、监护公证等等已经屡见不鲜。
商品房按揭中贷款公证,使成千上万的家庭受惠,“用明天的钱买今天的生活”。不仅是购房贷款,而且包括汽车贷款,大件耐用品贷款等等。公证在改变我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行为方式。
近年来,尤其是“婚姻法”修改以来,婚前财产公证出现在全国各地。原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婚前婚后的财产日益增多,财产关系日趋复杂,为更好地体现夫妻财产关系,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持有财产约定财产作出了相应规定。于是,夫妻财产约定公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神州大地。公证内容主要是约定婚前财产诸如房屋、存款、车辆等财物,且日益趋向细化,已经出现再婚夫妇到公证处进行“工资公证”,夫妻二人通过公证约定双方工资用途的现象。
公证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稳定。去年年底,一项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管、经民政部批准完成的“妻子名下的财产有多少”问卷调查显示:近年来,随着中国居民离婚率的上升和财产分割问题的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财产公证的重要性。在此次调查中,超过半数的妻子表示赞成婚前财产公证。由于涉外婚姻等因素,亲子鉴定公证越来越普遍。在天津市,还出现了全国首份新生儿公证的新闻,喜获贵子的刘先生为婴儿留下的掌纹、足印并且作了公证。
公证还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保证公平和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医患纠纷呈上升趋势,不少地方推广《医患协议书》公证,加强医生和患者的沟通。在经济活动中,买方怕卖方收了钱不给货,卖方怕买方拿了货不给钱,双方互不信任,怎么办?不少经营者利用“提存公证”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合同经济签订前,先到公证处,将资金存入公证处的账号,办理提存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资产状况、法人资格作出考核,待合同签订发货,再由公证处逐笔将货款划入卖方账户。汉口一家公司急需蛇毒,但要求供货方一起去做公证。到了公证处,供货方得知:一旦办了公证,如不按时交货,将承担赔偿责任。因对货源底气不足,就没敢接下这笔生意,采购方因此也规避了风险。
为避免“私了”日后“扯不清”,办个公证也成为一种时尚。某地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经民间调解,一方愿给予赔偿,一方也愿意“私了”,但双方都担心对方会不会反悔,于是提议对“私了”协议进行公证,人们说,这是为“民间调解”协议加上了一道“法律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