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03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专家审定会日前在京结束,97篇入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已经产生并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开始,进入为期60天的异议期。
据了解,有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可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提起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有关材料请直接寄送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政编码:100816)。
异议期限结束后,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根据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安排,教育部将资助出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对在高等学校工作的优秀论文作者给予教学和科研资助。本次评选还确定了179篇参评论文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有关评选工作和入选论文的简要情况以及提名论文的名单,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 cdgdc. edu. 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