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共同对抗非典疫情之际,财政部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迅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度规定,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筹集防治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
金人庆表示,全力支持和保障抗击非典,是公共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讲,主要体现在资金保障、政策保障和措施保障。
金人庆说,对于防治工作中各种必要的资金需求,中央和地方财政不仅都充分给予满足,而且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中央财政已经拿出20亿元建立了非典防治基金。目前,该基金已经拨出9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投入了不少资金。截至5月6日,各地安排非典防治专项经费已超过50亿元,其中北京和广东安排的资金都超过了6亿元。
在政策保障方面,可以分为投入政策、分配政策、税收政策几类。在投入政策上,确保每一个非典患者不会因为没有钱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在分配政策上,财政部门明确了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专项转移支付政策,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政府负担的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费用原则上按50%给予补助,以确保地方政府负担的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患者救治费用得到落实;在税收政策上,对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境内外捐赠适当减免税费,对参加非典型肺炎防治的一线医务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补助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非典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北京市经营蔬菜的个体工商户在非典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在措施保障方面,财政部制定了一整套防治非典资金拨付特事特办、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财政部还要求中央各有关部门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会议、差旅、出国等经费,增加对非典防治工作的投入。
由于种种原因,农村地区医疗条件相对落后,农民的医疗知识也相对缺乏。金人庆强调,最近财政部与卫生部联合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对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医疗救治,确保每一个非典患者不会因为没有钱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为了保证免费救治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配合卫生部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具体操作办法,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先救治、后结算费用的规定,简化入院手续、及时开展救治工作。金人庆说:“举例来说,作为一个农民,发烧后到医院看病,不用去挂号就有医生给看病,如果确诊为患有非典,不用缴纳检查费、住院押金以及各项药品费用等,即可得到医院的全力救治,治愈后不用缴纳医疗费用即可回家。治疗费用则由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医院。”
金人庆还指出,在中央财政已经预拨中西部省份非典型肺炎防治的经费中,很大一部分要用在农村。同时,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都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今年起每年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将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着力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有效地阻止非典向农村蔓延和扩散,并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金人庆说,战胜非典最重要、最关键的法宝,就是科学技术。在这方面,财政更是舍得下本钱,将全力予以支持和保障。目前,对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进行的非典型肺炎快速检测试剂和非典型肺炎防治药物的研制生产等科技攻关工作,中央财政已拨出专款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待非典型肺炎病毒快速诊断试剂研究成功并投入使用,其生产、采购、发放所需经费将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金人庆指出,国务院已做出决定,要加快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以提高我国的疾病监测水平,增强对包括非典在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在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债建设资金中拿出35亿,其中用于支持中西部地区疾病控制机构建设资金29亿元,用于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期工程建设6亿元。财政部已下达了2003年第一阶段应急反应机制建设专项经费3.1亿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和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设备购置等工作,第二阶段建设费用和每年的运行维持费用也将纳入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