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因犯受贿罪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扣押于检察机关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是全国第一起副省级党外高级干部犯罪案件,也是山东省检察机关有史以来查办的第一起副省级领导干部受贿案。153万余元,把一个政协副主席变成了人民的罪人。人们不禁要问:他的蜕变是从何时开始、又怎么被发现的呢?
潘广田1945年生于济南市采石乡,高中毕业后到山东省茌平县人民银行工作,37岁调到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1992年始,先后任商业信贷处、工商信贷处、计划处处长,1995年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副行长,1998年4月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兼省工商联会长,九届全国政协常委。
据法院审理查明,潘广田在1992年5月至2001年10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解决贷款规模、审批贷款项目、推荐贷款时谋取个人利益,共收受11个单位和个人总价值153.9万余元的财物。潘广田受贿案的暴露,缘于另一起受贿案。
2002年1月,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依法查办山东一家经贸公司经理张某某受贿案。张某某与潘广田是同窗好友。他交待自己曾伙同潘广田为一家公司搞到贷款规模,这家公司以好处费的名义给了21万余元贿金,潘广田独得10.2万元。潘广田受贿案由此东窗事发。
在槐荫区检察院找潘广田取证之后,潘广田感到自己的问题已经暴露。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侵吞这10万元钱的故意,潘广田找来省工商联一名干部,说:“这些钱我是准备给单位职工发福利的,你要帮我证明。检察院来调查时,你就说在北京开会时我在政协大厦房间里跟你说的。我已经在本上记下了,你也在本子上作个记录。”这名干部根据潘广田的授意,自己也作了虚假记录。
潘广田除串供、跟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外,还紧锣密鼓地转移赃款赃物。据检察机关后来查证,2002年春节期间,潘广田先后把近200万元钱和手表、首饰等赃物转移到济南、烟台、莱芜等七八个地方藏匿。由于慌乱,甚至把自己的合法收入和家里的正常用品也转移出去。案发后,赃款赃物均被检察机关追回。
潘广田在短短6年中,从处长被提拔至副省级干部,这是我们党对党外民主人士政治上关心、爱护和重视的最直接体现,但潘广田不仅不珍惜这种信任,反而任由贪欲随着权力的不断提升而恶性膨胀。
潘广田的贪欲在刚刚得到重用时就表现了出来。他收受的第一笔贿赂始于1992年,在担任商业信贷处处长不久,他许诺给某企业解决贷款规模而收受对方1万元港币。尝到甜头以后,潘广田的贪欲便一发而不可收。
1994年前后,国家实行紧缩银根的财政政策,贷款比较紧张。而此时的潘广田尽管只是处级干部,但对确定企业贷款规模、贷款审批等事项有很大的发言权,理所当然地被一些“无利不起早”的企业老板当作“财神爷”。在笑纳了一笔笔大额贿金之后,潘广田一次又一次地表示:“今后企业发展需要钱,你找我。”检察机关在对潘广田在农行工作期间经手的贷款进行逐笔分析后发现,共有20多笔非正常业务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
一方面,潘广田对金钱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另一方面,他收受每一笔贿金又都非常谨慎,以期逃避法律制裁。潘广田在为一个小私营企业主审批一笔贷款时,业主提出:“直接给你钱对你我都不好,你拿一点钱到我这里投资,我给你开正式收据,以投资利息的名义不断给你钱。”潘广田就分两次在这家企业投了15万元,获得30万元高额回报,而实际上他的投资还在企业账面上以应付款的名义挂着。
在接受同学张某某受贿21万元这件事上,潘广田也做得十分诡秘。1995年5月,一家公司通过潘广田贷款4200万元,公司按0.5%的比例给他21万元好处费。潘广田不敢直接收,找到同学张某某,把钱划拨到张的公司。在6年时间里,这笔钱不断从个人账户转到公家账户,从这个账户移到那个账户,直到2001年10月,潘广田自认为安全了,才和张某某私分,自己独得10.2万元。
潘广田任山东省工商联会长后,在他协调下,省工商联与省农行签订协议,凡是工商联推荐的贷款单位,农行必须优先考虑予以解决。这样,潘广田身边很快聚集起一帮大款朋友,一方投钱问路,逢迎巴结,一方来者不拒,贪欲膨胀。党和人民给予的信任和权力就这样成了潘广田大发横财的资本。
潘广田案发后,他身边领导、同事、亲戚、朋友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大家无法把表面朴实清廉的潘广田与腐败分子画上等号。
由于出身于小业主家庭,潘广田高中毕业后离开家乡济南被分配到茌平县任银行职员,一去十几年期间,政治上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成为被批判教育的对象,党入不了,干提不成,连谈恋爱都没有资格,精神上长期受到压抑。直到37岁,仍是单身汉的他才回到济南。前半生的坎坷不得志,使潘广田养成谨言慎行的习惯,平时讲话办事小心翼翼,给人感觉很质朴、没有官架子。由于在基层从记账员、储蓄员干起,潘广田业务十分熟练,所以,党的统战政策落实后,潘广田被作为业务型的干部得到培养重用,在将近50岁的时候迎来了政治上的春天。
担任领导职务后,潘广田的生活发生了很大改观,家庭年收入达到十几万元,生活相当优越。按说,苦难的经历理应使他更加珍惜今天的生活,理应对党怀有真诚的情感,理应对国家的事业恪尽职守、对人民鞠躬尽瘁。然而,受到重用的潘广田不思回报,想的却是如何把前半生的损失加倍弥补回来。
案发后,潘广田对办案人员说:“共产党把我提拔为高级领导干部,确实没有亏待我,我做了对不起党的事,给民主党派抹了黑。我悔恨欲绝。”
然而,“船到江心补漏迟,噩梦醒来悔已晚。”潘广田由副省级高官到阶下囚的自我毁灭,再一次警示世人: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