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刘海洋硫酸泼熊案”已公开宣判,法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对此判决,有评论者提出了质疑。理由是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犯罪情节轻微”,但法院却认定刘海洋有犯罪的“严重情节”,因此因“严重情节”而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就不应适用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列举的诸如“悔罪、平时表现”等理由,似乎也根本与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不相干,“悔罪、平时表现好不致再危害社会”正是适用缓刑的条件,因此对刘海洋的判决可适用缓刑,但不适用“免予刑事处罚”。
[值班总编推荐] 从家政到航空,“劳务”二字变了
[值班总编推荐] 魅力海岛 “常游常新”——海南积...
[值班总编推荐] 做朴实而有灵性的学问——追忆复 ...
张烈鹏:写活旅行的三重境界
有人说,旅行有三重境界:观天地,遇众生,见自己。窃深以为然。捧读许道连书稿,对此更是深信不疑。这部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浓墨重彩地写活了旅行的三重境界。【详细】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在时代语境中推进文化的实践转化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