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5月30日电英雄城南昌连续4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并于去年12月正式颁布了江西省第一部双拥地方性法规《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近日,南昌市教育局根据该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凡在该市就读的现役军人(含病故军人)子女,报考本市权限范围内的任何中等学校,只要凭现役军人所在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军(警)官证、士兵证等有效证明、证件,可领取《个人申请加分登记表》,经南昌军分区审查把关后,录取时每人可享受由南昌市中招办给予加10分的特殊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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