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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体制改革将有新举措

2003-06-0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8日电记者梁捷从日前闭幕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上获悉,我国检察体制改革将围绕明确法律监督内容、完善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完善检察环节各种机制、改革检察官队伍管理方式等四项重点内容,逐步出台一系列新的举措。

据悉,这四方面改革的内容包括:第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明确法律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完善检察职权的配置。第二、完善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重点是建立起与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体制相配套的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第三、完善检察环节的诉讼程序、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法律监督程序,强化监督手段,保障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完善检察环节的办案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等。第四、改革检察官队伍的管理方式,重点是建立科学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严格职业准入,加强教育培训,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同时要完善检察官职务保障机制,为检察官履行职务提供充分的物质和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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