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南:1950年生于湖南,首都经贸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
记者:非典会对我国的就业形势产生怎样的影响?
苏海南:非典对中国就业造成的影响要大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受非典影响大的一些行业在GDP总量中所占比重虽然不大,但均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比重较大。从行业看,服务业现在就业岗位损失较大,对制造业就业的影响可能滞后一段时间出现;从就业群体看,农民工受到影响最大,其次是下岗失业人员,表现为再就业困难、收入减少和城市贫困人员的增加;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具体说来,800万农民工返乡、212万大学生等待就业,在疫情严重的地方,餐饮业80%的职工已处于待业状态,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但是,也要看到,在防治非典的斗争中,也出现了新的机会,如对社区公共卫生、城市环境保护和医务护理的大量需求,以及对医疗器械、防治药物、医疗保险、健康保护等产品项目的急需,都产生了新的生产需求和岗位需求。
记者:为抗击非典,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对策?
苏海南:一是要求企业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做好消毒、通风、测体温等工作,加强预防。二是配合卫生等部门及时救治患非典的员工。三是严格禁止随意解雇员工,更不允许转移、遣送和解雇患非典的员工,尤其是农民工。四是做好工资支付工作。患“非典”病的员工,其治疗期间由企业按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其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被隔离观察期间的员工,用人单位按出勤照发工资。五是各级职业介绍机构暂停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和组织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暂停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输出。六是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参保人员中“非典”患者的医疗保险服务和费用结算工作。七是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监察工作。
记者:疫情地区有的企业效益不佳,很有可能解雇员工,如何才能稳定就业状况?
苏海南:维护就业状况稳定,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直接影响着抗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严格禁止疫情地区企业随意解雇员工,劳动保障部正在制定并很快下发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比如用人单位因防治非典或受其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只能调整工时等;停工期间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应当发给生活费;非典患者或被隔离人员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等等,以使不得随意解雇员工的指示精神能通过具体可操作的政策逐项明确下来。二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都在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和监察执法工作,及时处理因非典引发的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严肃处理以非典为由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三是各级工会也在加大工作力度,近日全国总工会也发了文件,要求各级工会加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以非典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四是劳动者自己增强维权意识,如果用人单位以非典为由解除合同,可主动向工会求助,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部门申诉,在有关方面帮助下维护自己的就业权利。五是加强宣传教育,使所有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不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
记者:疫情导致部分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苏海南:疫情导致部分企业职工和个体经营者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各级政府要及时纳入“低保”。因非典导致停工停产的企业,对仍进行正常劳动的员工,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不劳动的,企业要发生活费,以此保障基本生活。在此情况下,如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按有关规定,由个人申报,有关部门确认,即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个体经营者如果符合条件,也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