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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援手特困家庭毕业生

2003-06-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朱庆、苏雁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苏州市人事局出台了《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符合特困家庭条件的普通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实施援助就业行动。

通知要求,经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下岗困难家庭及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之一的均为援助就业推荐对象。特困家庭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人才服务机构免除全部个人的就业费用,并鼓励单位优先录用。对就业确有困难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实行就业重点推荐,做到及时推荐,有一个推荐一个,使这部分毕业生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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