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该不该彻底禁食,我们应该如何科学地保护野生动物,近日某些地方的野味经营者坑埋残杀果子狸的做法到底该不该谴责?某媒体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认为:动物保护主义者和环保主义者的主张之所以缺乏说服力,是在于他们无法以动物生存权之类超功利价值,来打破功利主义的普遍共识——这个最具说服力的社会价值标准。文章提到的“非野味价值”即是一种“超功利价值”,因为果子狸不能吃了,也就没有了功利价值,将果子狸挖坑埋了是成本最低的处置方法,因此这种做法就“不必特别责备”。
我感觉这种狭隘的功利主义思想实在可虑,如此“唯利是图”的观念和做法正是导致大自然报复的“元凶”,一场非典难道还不能让我们明白,保护动物、爱护环境绝不应仅仅停留在施舍爱心和精神层面,绝不应仅像作者所说让我们的精神“焕发超然光彩”,而是切切实实关乎人类生存呀。
不错,以投入—产出核算为核心的功利原则,的确已经深入人心,经济利益的诱惑也令一些人不惜损害社会利益,本末倒置地只顾开发眼前商机,到头来必然招致灾难。这种功利之心虽然有一定市场,但它不可能也不应该成为主流,成为最有力的价值标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功利主义?为了达到经济目的而不择手段,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公共利益,这种狭隘、短视、自私的功利主义将贻害无穷。这不是上纲上线也不是耸人听闻,我们刚刚经历的这场灾难已经足以证明。
又凭什么说动物保护主义者的主张没有说服力呢,又怎能说在野味之外就没有价值可言了呢,怎能说“非野味价值”就不具有现实意义呢?不注意保护动物和大自然,破坏了生态平衡,就会立竿见影地危及我们的生存状态,这难道不是近在眼前的事吗,如何算得“虚无缥缈”的长远利益呢。而且,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也是息息相关同生共济的,如果终将远离长远利益,那么既得利益也将变得毫无意义。我们总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要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就得考虑长远利益,就得有长远眼光。这也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我并不反对合乎人性和自然规律的功利主义,像保护野生动物就会直接产生造福人类的功利,有益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这就是最现实的“功利”。这种功利是科学合理的。所以说,“非野味价值”即保护动物的意义,实质上是一种现实的功利价值,是一种更深层面上的功利。
不得不说,埋杀果子狸的做法不啻是一种暴行,且违背科学,如此暴殄天物和吃野味并无二致,灭绝野生动物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必须立即停止。立法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有一个禁食的问题,还要切实保障它们的生存权利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