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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劳动时间引发的争议

2003-06-2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柏林记者 柴 野 我有话说

增加福利待遇,减少劳动时间,是西方国家工会几十年来与雇主斗争的目标。现在德国执政党、代表工人利益的社民党提出了减少福利待遇,增加劳动时间的要求。如果适当减少福利待遇,德国人还能勉强接受,但要触动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时间,就不那么容易了。

一个月前,施罗德总理就宣布了政府声明,将对社会福利体制进行改革。在讨论了缩短失业保险期限,减少医疗保险范围和削减社会救济等问题后,德国经济部长又提出,在工资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劳动时间。他认为,在德国,无论是法定假日,还是休假天数,都远远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每个工人一个月多工作一天,就会使企业不同程度地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因此,他建议适当减少法定休息日。

德国在职人员每年都有几十天的休假,其长短视工龄而定,一般在30-50天之间。除此之外,德国人还有各种各样的宗教和其他法定节假日13天以及每周两天休息日,平均算起来,每3天就有一天休息。据科隆经济研究所统计,西部地区的德国人每周工作时间为37小时,一年的劳动时间为1557小时,折合劳动日约220天。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德国法定休息日多,劳动时间短。如瑞士一年的劳动时间为1844小时,日本为1803小时,英国为1693小时,美国达1904小时。这些国家法定假日一般为10天,休假在25天左右。1974年,德国开始实行最少18天的法定休假制度,而现在绝大多数企业的劳资协定都规定要有6周或更长的休假时间。

德国经济部长提出减少假日的建议是基于德国基尔经济研究所的一份研究报告。该报告称,2004年将有4-5个宗教和其他法定节日与周末假日重叠,这意味着人们将少休息4-5天,由于劳动日增加,经济将增长0.6%,国民生产总值将增加60亿欧元,并可增加1.6万个劳动岗位。企业界人士也认为,如果每周增加1小时劳动时间,经济增长指数将会从现在的0.5%上升到1.6%,工人的工资成本就会下降,劳动生产率就会大大提高。

正当人们激烈讨论增加劳动时间之际,德国东部地区冶金工业工会宣布罢工,要求缩短劳动时间。大众、宝马等汽车行业在东部的职工提出实行每周35小时工作制,与西部工人同工同酬。这下可激怒了企业界人士,他们警告说,如果东部地区要求缩减工时,他们将考虑将工厂迁移回西部。两德统一后,企业家在东部建厂的初衷就是利用那里较为便宜的劳动力,如果东部工人与西部同工同酬,就失去了在东部发展的意义。

德国政府减少法定休息日的建议遭到在野党、工会和教会的坚决反对。德国基督教会大主教首先站出来表示,宗教节日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的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利益。工会代表认为,增加劳动时间只会使劳动市场更加恶劣。在野党巴伐利亚州州长施托伊伯更强调,巴伐利亚州是世界上法定假日最多的地区,一年多达16天,但这个地区的经济在德国最发达,失业率最低,因此增加与减少劳动时间不是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

此间舆论认为,德国人早已意识到,不进行深入彻底的社会改革,就很难为德国经济注入新的活力。但是,改革是要付出代价的,而这个代价由谁来承担,正成为社会各阶层争论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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