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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是国家发展的原动力”

2003-07-1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方祥生 我有话说


以韩国影视和声响作品为代表的“韩流”,近几年正在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悄然兴起。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中国播出的韩国电视剧就有67部,播出316次,居外国电视剧之首。文化产品已成为韩国经济的重要支柱。韩国如何将文化做成产业,成功的诀窍在哪里?记者日前在汉城就此采访了韩国文化观光部艺术局局长白釴先生。

“21世纪是文化的世纪。21世纪的社会,是以文化为基础的知识社会,21世纪的竞争是以文化为基础的智力竞争。任何国家,如想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胜出,都必须通过建设先进文化来增强国家发展的原动力。”听了我们的来意,局长开宗明义地指出。他说,韩国政府和国民对文化的价值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认识较早。1971年韩国就颁布了文化艺术振兴法。后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思维趋于单一,“向钱看”的思维模式一度盛行。这使人们更加意识到发展文化、提高国民素质的必要。从上世纪90年代起,韩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振兴文化的法律,其中包括1994年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法。韩国政府认为,文化对国民思想和国民素质的影响最大。

局长说,在统一认识的前提下,政府振兴文化产业的做法是从法律、制度和财政等方面为文化创业提供条件。在法律方面,为文化企业创造一种宽松有序的竞争氛围,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创作。我们的中期目标是要让韩国的文化产品成为亚洲一流产品,韩国的卡通和IT产品要成为国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产品。在制度方面,建立一种有利于文化创业的机制,如对文化企业实行减免税。在土地使用方面,优先考虑文化企业的发展需要。在法律监督方面,可适当放宽限制,以保障文化产品的创作自由。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有害文化产品不管不问,其内容须由青少年保护委员会等专职机构审查。一旦发现问题,政府可限令纠正或阻止“问题产品”发行。在资金方面支持文化创业。韩国专门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基金,每年从政府预算中拨出500亿韩元,用于支持民间的文化创业活动。迄今,该基金已向民间的文化创业活动提供了2500亿韩元的支持。

韩国政府的原则是“选择与集中”,即选择有市场前景的项目,集中开发游戏软件、电子卡通等高技术文化产品。不过,政府对文化创业活动的扶持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与需要不断调整。一般来说,先由政府公布准备扶持的文化领域,文化企业可提出项目申请,经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才可得到资助。资助规模视项目和申请人的财力而定。目前这种做法改变了以前对各类文化产品平均分配的“大锅饭”状况,对文化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政策引导作用。

局长指出,文化产业与属于艺术范畴的芭蕾舞、交响乐、民族艺术等分属不同领域。这些高雅艺术与国民生活和国民素质息息相关,政府的文化扶持政策,不能厚此薄彼。从韩国的情况看,政府对文化企业的扶持与对高雅艺术的扶持,大约是1∶1。这样做很有必要,因为文化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原动力。现在全世界都在谈改革,求发展。这种改革,首先要从文化开始,要从人们的观念、意识开始。

局长最后表示,韩中两国都有灿烂的文化和悠久的历史。两国文化又互为补充,各有所长。他高度评价中国文化的潜在能量。如果韩中两国能携手协力,加强合作与交流,两国文化将对东北亚地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图为庆州世界文化博览会的吉祥物。 方祥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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