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罗马7月23日电为打击据称是主要来自东亚国家的假冒产品,欧盟部长理事会22日通过一项新法规。该法规将取代欧盟1994年制定的3295号法规,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新法规把“保护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实施范围由原来的“假冒商标”扩大到“假冒产地”、“假冒原始品名”,以及时装、动植物食品、饮料等各领域。为便于新法规的有效实施,欧盟决定:所有中小企业可一律免费向海关申请产权保护,并在欧洲市场的所有海关统一备案;同时简化海关销毁进口假冒产品,特别是食品和药品类假冒产品的审批手续。
欧盟称,2001年欧洲海关共查获“仿制”和“假冒”产品逾亿件,东亚国家大量的廉价“假冒产品”正在源源不断地流入欧洲和世界各地市场,严重地伤害了欧洲传统产品的出口。据透露,欧盟还准备在WTO的新一轮谈判中就此展开“严肃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