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最具震撼感的“暗访”,应该算黑龙江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暗访”,他们把用针孔式摄像机拍摄的“执法违法”场面,剪辑成了一盘《行政执法暗访纪实》,播放以后“引起了上至省委书记、省长,下至县委书记、县长的震惊”。
让“上至省委书记、省长,下至县委书记、县长”看到了平时前呼后拥地进行各类“大检查”时看不到真实情况,是这次暗访的最大好处。如果不出意外,接踵而来的应该是整改,以及行政执法工作一定程度的改进——再接下来呢?我想,有关领导如果不愿意周期性地被“震惊”,那么把“暗访”制度化、经常化就是一个值得推荐的方法。
可以预期的是,“暗访”一旦做到了制度化和经常化,在行政执法人员当中就会产生并保持着一种“张力”——懈怠不行,滥用权力更不行!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些“暗访者”会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人类的本能之一就是趋利避害,虽然不排除有人心存侥幸,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只要不想打碎自己的饭碗,那么中规中距地执法,就会成为最妥当的选择。
从技术的层面来讲,如果要使“张力”保持在一种足以产生效果的强度,“暗访”的频率就不能太低。以一个省的范围来说,《行政执法暗访纪实》至少每月都要出一期,每次至少覆盖三分之一的县市。不能像现在这样,冷不丁来一次,以后就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为了防止“脸熟”之后影响暗访效果,还可以在省际之间,或者同一省内的市县际之间,进行交叉暗访。只要暗访时严格遵循只收集材料,不直接干预的原则,也就不会出现“越界执法”的问题。
假如把此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私人化”症状比作一种因流感引起的高烧的话,那么公开的“大检查”可以看作是用冰袋进行物理降温,而暗访的作用类似青霉素,至于制度化经常化的暗访就有些像流感疫苗了——不知道我这个比喻是不是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