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最近长沙市出台了《关于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行驶和停放的通告》,于此同时,市规划、交通、交警等城市管理部门针对“停车难”开始了一场综合执法大行动。
这场整顿都缘自一起行政诉讼。今年4月28日,律师杨金柱用餐时将轿车停在人行道上,被城管部门依长沙市政府62号令将车锁扣。杨认为该处没有停车场和禁停标志,人行道可以停车,且城管执法缺乏公正、合理性,将长沙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和开福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原告停车行为违反相关条例,城管是授权执法单位,依法、依程序执行公务并无过错,驳回杨的诉讼请求。杨金柱接受采访时表示,他诉讼的目的在于唤起市民的维权意识,促使政府建设必要的公共停车场地,以解决长期以来的停车难问题。
长沙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赵建军说:“这场官司在某种程度上促使了《通告》尽早出台。在此次执法行动中,我们清查了全市的停车场(库)规划建设情况,在市区新增44处机动车临时停放场,总面积为5000平方米,在部分道路旁划定了路侧停车带。”
出租车司机杨健对记者说:“以前有很多次因为没有地方停车,乘客没法下车。城管新增了停车场以后,我们不再为找个停车场而费周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