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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三个代表” 深入开展“三个带头人”活动

2003-07-29 来源:光明日报 吴杰凯 我有话说

伊春市委在认真总结“三个代表”学教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在全市党员中广泛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题,以坚持党的先进性为核心的“三个带头人”(即争做发展先进生产力带头人、争做精神文明建设带头人、争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带头人)活动的决定。通过一年的实践,目前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坚持实践性,把开展“三个带头人”活动作为落实“三个代表”的有效载体

我们开展“三个带头人”活动,始终以提高党员实践“三个代表”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主题,以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在活动中,我们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委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需要,根据每个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从不同行业、单位、岗位的实际出发,确定活动的任务,明确每个党员的具体目标。对国企、林场所、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机关党员分别提出了3个方面90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各个领域、党的建设的各个层面得到了具体化。如,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带头人方面,对国有企业党员突出了积极参与改革,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任务,带头学习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革新挖潜,增产节约,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要求;对农村党员重点在搞好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科学种田,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方面提出要求;机关党员主要是看改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招商引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方面的表现。根据市委要求,各级党委通过制定活动规划、定期搞好监督评议等,把活动内容、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到基层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做到一个支部一个特色,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使“三个带头人”活动成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而丰富的实践。

二、坚持先进性,把“三个带头人”活动体现在核心是“先进”、关键在“带头”上

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三个带头人”活动,就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帮着群众办,用自己的模范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一是带头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我们坚持把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三个带头人”活动的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学习作为动力和基础,把“争做”作为关键和目标,做到在实践中学,在实践中做,学用统一,学做结合,用学习推动实践,用实践深化学习,不断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内涵的理解,不断提高实践“三个代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认真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组织广大党员对照“三个代表”和《党章》的要求,把党员的先进性和带头作用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考察,放到为群众谋利益的实践中去检验,认真查找差距,虚心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的要求和希望作为制订“三个带头人”规划的主要目标,把党员是否帮助群众解决所关心的问题作为是否发挥了“三个带头人”作用的标准,把党员是否以实际工作努力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和群众收入提高,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使“三个带头人”活动紧紧贴近群众的需要,真正得到群众支持和欢迎。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引导党员自觉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下功夫解决群众想的、盼的、忧的、难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到实处。四是用“三个带头人”的典型推动活动开展。我们结合评选“兴安百面旗”活动,选树了一批在“三个带头人”活动中涌现出的不同层次的典型群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放大“三个带头人”活动的效果,让广大群众看到通过“三个带头人”活动党员的变化和展示的新形象。

三、坚持创造性,通过制度保证党建工作形成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在开展“三个带头人”活动过程中,我们始终着眼于制度创新,在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上进行探索,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逐步形成了经常性抓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基层党组织把传统的党建活动方式与“三个带头人”活动的创新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学习制度、检查制度、汇报制度、评议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定期组织群众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的“三个带头人”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三个带头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明显增强。“三个带头人”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实现了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使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群众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不断拓宽了党建工作领域,丰富了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许多党员响亮地提出“向我看齐”、“有事跟我说”、“我是共产党员”的口号和承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随处可见。在林场(所),党员干部通过积极推广“一岗双责”,开展“三帮五带”活动,有800多名党员成为致富能手,170个场(所)党组织被评为先进党组织,占全部先进党组织的73%;在农村,9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都是科技示范户,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有致富本领的党员都落实了扶贫联系户,总数达31000多户;在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搞服务、促发展,满意在基层”活动,使机关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影响力明显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中要求入党的员工人数大幅增加,现已达到3100多名,有23个私营企业党组织被评为市、区先进党组织,71名私企党员被市县两级党委评为优秀党员。我市“三个带头人”活动得到了中组部、中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在全国12个省市党建研究会上,我市做了《“三个带头人”活动的实践与思考》的发言,并在全国党建研究会《党建信息》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二是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三个带头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党员共为经济发展提合理化建议1524条,引进和推广实用技术1143项,领办创办各类经济实体1992个,有50%以上的党员成为某一方面的带头人或示范户,为职工就业和扩大再就业提供岗位12000多个。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2%,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9.9%,为近年来最好水平。通过开展“三个带头人”活动,全市涌现出了以义务楼长靳春田、好民警董大鹏、义务赡养孤寡老人的张绍荣、义务为群众服务的共产党员孙立彬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目前,全市已有省级文明单位标兵9个,省级文明单位32个,省级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3个,省市级文明村(标兵)18个,七星级以上文明户两万余户,党员文明户都在九星级以上。2002年,伊春区被命名为“国家级文明城区”。

三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开展“三个带头人”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渠道进一步畅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拓宽。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坚持把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勤政为民的根本,把群众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的目标,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惟一标准。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实现了“五个确保”(确保职工工资、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费、最低生活保障金足额、按时发放),并为全市职工普调了工资,提高了职工群众的生活水平;在城镇建设上,投资1亿多元重点用于给排水工程、供热管网、道路和街区广场等建设项目,并加大绿化美化力度,使园林绿化工程充分体现了“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特色,改善了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全面完成了第二轮扶贫解困工程,开发启动扶贫项目1万多个,投放帮扶钱物合计1598万元,帮助9599户贫、特困职工实现了脱贫,脱贫率达97%。在“三个带头人”活动中,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与9864户贫、特困职工结成帮扶对子,主动帮资金、送技术、出思路、捐款捐物。通过努力已使9599户基本脱贫,脱贫率达97%。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提供实用技术460多项,举办科技实用技术讲座和培训班100余期,帮助职工群众协调解决农业和多种经营贷款3.8亿元,为贫困职工、失学儿童、残疾人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396万元,办好事实事7612多件。广大党员自觉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认真履行党的宗旨,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前不久,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通知》,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做出了新的动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通知》和《讲话》精神,用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推动“三个带头人”活动向加快经济发展方面深入,向创建小康之家方面深入,向创建学习型城市方面深入,向“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方面深入,向为群众办实事方面深入,向选树典型群体方面深入,不断把“三个带头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作者为中共伊春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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