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联邦最高法院日前作出一项令人惊讶的判决:绝育手术如果失败,导致意外怀孕,主刀医生就得尽抚养孩子的义务,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1992年,当时40岁、已有两个女儿的昆士兰州妇女凯莉来到布里斯班的一家妇科诊所做绝育手术。斯蒂芬大夫为她主刀做双侧输卵管结扎,凯莉术前告诉斯蒂芬,她15岁时曾做过阑尾手术,右侧输卵管因受感染而被同时摘除。斯蒂芬于是只结扎了凯莉的左输卵管。不料她的右侧输卵管其实完好无损,结果凯莉1997年再度怀孕,并生下儿子乔丹。孩子满月后,凯莉把斯蒂芬大夫和昆士兰州卫生厅一同告上法庭,昆州高等法院判被告赔偿20.8万澳元。然而凯莉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她认为这些钱只是对她意外怀孕生子所遭痛苦的补偿,她要求法庭判被告负担孩子的未成年抚养费。
斯蒂芬大夫当然不干。手术漏扎一侧输卵管,医生难逃干系,但凯莉也有误导责任。双方各说各的理,官司打了6年,从地方法庭打到昆州高等法院,最后只得移交联邦最高法院终审裁决。
联邦高院上周开庭,7名大法官中4名认为,如果凯莉抚养孩子的费用得不到落实,那么受害人的损失补偿不充分,对医生失职的警戒力度也不足。法庭最终以4∶3通过裁决,斯蒂芬大夫必须负担乔丹的部分抚养费直至年满18岁。
判决公布后,业界人士议论纷纷。一些人认为,此例一开,难免会有更多的人找医生的麻烦,而有些医生也将会为免惹麻烦而拒做一些可能失败的绝育手术。澳洲医学会负责人表示,把医生和儿童抚养费扯到一起,是不祥之兆,批评高法的判决保护了一个原告的利益,而可能对更多患者的利益造成潜在损害。
为此叫好的也大有人在。他们奉劝医者莫要自视清高,应同其他行业一样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不应有什么特殊,甚至有人质问:医生在澳洲是回报率相当高的职业,医生看病时大把收钱,怎么一谈责任就叫苦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