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0日电民航总局日前对开展“蓝天振兴”评比表彰活动进行了部署。“蓝天振兴”评比时间从今年7月开始至年底结束,评比对象为运输航空公司和民用机场。评比内容为:不发生飞行、空防和航空地面安全事故;不发生输入或输出非典疫情事件;运输生产恢复情况;经济效益恢复情况;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不含天气、流量控制原因)达到88%以上;机场航班放行率达到95%以上。
根据评比办法,航空安全和非典防治两项指标均实行一票否决。即航空公司不发生飞行、航空地面事故和输入(输出)非典疫情(非航空公司原因除外),机场不发生空防、地面事故和输入(输出)非典疫情(非机场原因除外),方可参加评比,否则取消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