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7月,对日本外交与安全政策来说,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先是日本国会众议院在4日通过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接着,日本国会参议院于26日批准了这一法案,允许日本政府“自主判断”为伊提供支援。分析家认为,该法案的真正意义并不在于为伊提供支援,而是该法案自通过那天起已成为“法律”。日本政府今后可以据此“自主判断”是否参加海外的军事行动。这标志着日本在以军事力量为后盾,谋求政治大国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长期以来,畏于世界舆论、特别是亚洲人民的压力,日本在发展军事力量时,一直遮遮掩掩。但这次在国会讨论该法案时,却出现了完全不同的情况。据报道,表决当天,执政党议员与在野党议员唇枪舌战,会场内秩序混乱。为使法案强行通过,平日里一派斯文的政要们甚至不惜与反对者动手较量。
日本战后制定的和平宪法承诺:日本永远放弃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此,日本不组建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只有专事守卫的自卫队。但实际上,这一和平原则自诞生之日起,便一直受到日本某些企图恢复日本大国地位的政治势力的攻击。近年来,他们更是利用一切可能,试图摆脱这种制约。他们抓住海湾战争提供的机会,在向美国提供130亿美元军援的同时,日本向海湾地区派出扫雷艇,实现了二战后日本自卫队首次跨出国门的战略目标。在协助联合国维和的旗号下,近几年,日本多次修改有关法律,使5000多名自卫队员先后踏上了柬埔寨、东帝汶、卢旺达、洪都拉斯和土耳其等诸多国家的土地。“9·11”事件后,日本更以协助美国反恐为名,制定了《应对恐怖特别措施法》,并派出多艘军舰前往印度洋,为美英军队提供后勤支援。日本还热衷于建立导弹防御系统、发射间谍卫星等军事计划。一些政要甚至放风说,日本不必再坚持“无核三原则”。
由于受到和平宪法的制约,日本每次向海外派兵都要临时制定“特别措施法”,且每次都遭到国内外舆论和在野党的反对,实在很麻烦。因此,日本政府一直想在这方面有所突破。继今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正案》、《自卫队法修正案》等“有事相关法案”,使政府可以根据自己对事态的预测和判断,突破“专守防卫”原则,以解除“潜在威胁”后,又将《支援伊拉克重建特别措施法》变成“法律”。据悉,日本政府计划在年内再制定一项“恒久法律”,以便能随时向海外派遣自卫队。
小泉首相也一改往日的含糊,在5月份参议院有事法制特别委员会的答辩会上表示,日本的自卫队“实际上就是军队”,当外国导弹就要打来时,日本不能坐以待毙。如果掌握对方有明确的侵略意图以及属于有组织、有计划的行动,日本就要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
显然,日本对发展军事力量的态度,已从以往的“遮掩”到“直言”。面对日本日益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那些欲使这种“强大”更加“完美”的政治势力,世人除了警惕,是否还应有所对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