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布鲁塞尔8月13日电欧盟委员会8月12日出台新措施建议,要求各成员国对造成温室效应的氟化气体等的排放实行统一标准,以便使欧盟遵守对《京都议定书》的承诺。
欧盟委员会新措施的目标是,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在1990年排放水平的基础上减少8%,并且从现在到2010年,使氟化气体的排放比预期再减少相当于2300万吨二氧化碳。新出台的具体措施包括:改善氟化气体的收集封存,包括提高冰箱生产厂商改善氟密封防泄的标准,以及对空调、消防设备定期检查;严格要求生产商和进出口商提供有关氟气体的信息,并由各成员国的职能部门监督;当收集封存难以实现或使用氟化气体不具备充足理由时,对上市和使用实行限制,包括汽车车胎充气、一次性集装箱内、新生产的消防原料、直接排放不加封闭的制冷设备、制造双层窗户的内充气体等使用的氟气体等;在新造车辆的空调制冷设备中,从2009年到2013年间,逐步取代氟化气体HFC-134a的使用。
欧盟还将加强对涉及氟气体生产和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预计这些新举措明年初将得到15个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批准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