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经济时代,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最重要的支柱产业。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已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新时期、新阶段,如何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目标,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是我们肩负的历史责任。
发展文化产业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个国家之间的竞争已不仅仅是经济实力的竞争,同时也表现为文化实力的竞争。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发达国家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化,各国越来越把发展的目光转向文化产业。从世界范围来看,文化产业已成为21世纪发展最快的朝阳产业之一。
世界一些经济强国,特别是美国在输出商品、技术、资金和管理的同时,也大规模地输出自己的文化产品,甚至把自己的文化价值观的输出,作为国际经贸往来的附加条件,面对这样的局面,世界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制定各自的文化新战略加以应对,法国就针对世贸组织规则提出了“文化例外”的口号。
具有5000年历史的中华文化,如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发达国家高度产业化的文化商品和文化资本涌入中国市场,国内文化消费市场上到处充斥着“好莱坞”、“迪斯尼”、“麦当劳”等以美国文化为代表的西方文化产品。而我国的文化产品生产,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却显得不相适应。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保持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要求我们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强调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提出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这是我们党在文化建设认识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
发展文化产业,是“三个文明”建设并举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的条件下,文化产品固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商品属性,决定了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结合点。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可以使“三个文明”建设形成互补的有机整体。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仅要占领意识形态阵地,而且要维护我国的文化安全。
发展文化产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就要把提高各民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放在首位,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以体现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要继承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在保持我国各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实现文化从内容到形式的全面创新,以体现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要展现中华民族精神和各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保持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以体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发展文化产业,也是实现“三贴近”的有效着力点。在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前提下,贴近市场、用市场来检验文化产品的优劣好坏就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文化产品和服务也只有为人民群众所接受,才能够达到武装人、鼓舞人、塑造人、引导人的根本目的。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有效途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的同时,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城乡文明程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发展文化产业,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和民族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文化产品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其与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而传统文化知识系统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刻影响力,又使得经济、文化、生态三者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我们应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解决文化和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实现文化与经济的良性互动,继承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吸收国外一切优秀文明成果,开发民族文化资源,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发展文化产业,是西部地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西部广大地区拥有民族文化多样性的资源优势,这是从历史上继承下来的宝贵遗产,也是西部发展必须首先加以利用的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在西部大开发中,注重保护和开发利用丰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形成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形成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就可以大大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依托特色资源,做大做强产业。刚刚起步的中国文化产业,要想在短时期内获得突破性进展,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切实把握住自己的特色优势,扬长避短,确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正确思路与对策。近几年来,各地区都在摸索自己的特色之路。就发展文化产业而言,上海的路子是“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集中力量办大事”;北京的路子是“民营国营同台竞争,多元主体优势互补”;广州的路子是“坚持市场导向,凸显产业属性”;深圳的路子是“文化资源和企业资本结合,可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互动”;而云南的路子则是“科学合理保护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实践证明,没有特色的文化,缺乏内在的创造力和拓展空间;没有特色的文化产业,就很难生存和发展。
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时,要结合产业发展的整体要求来把握特色优势。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但要在现代市场需求和技术制作的背景下发展成为文化产业,就必须把这些资源进行更加合理的有效配置,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文化产业具有综合性极强的特点,文化创造力的大小将从根本上决定其发展能力、人才、品牌、资本、信息、科技,以及市场需求和拓展水平对原创产品的孵化能力等,都在其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必须优化配置各种有可能开发的民族文化资源,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准几个重点突破口。经过努力,在若干领域获得突破之后,再利用它们所具有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其他领域的发展,进而逐步实现整个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
引导消费,培育市场。积极引导消费,拓展文化市场,应遵循市场法则来组织和运作文化建设这一系统工程。很多有发展前景的产品和服务之所以迟迟未能取得相应的业绩,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市场开拓能力、特别是本土以外的市场拓展能力。提高市场拓展能力,有效培育市场,关键是要科学地认识和把握目前文化产业的消费构成和市场的近、中期需求,并使之与本地区的优势文化资源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拓展市场还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努力:一是针对本地居民的需求,大力开发能满足本地人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着眼于外来客人的基本需求,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需要;三是选准重点和切入点,逐步拓展外地市场;四是尽快造就一批能够产生品牌效应的知名产品和知名企业。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产业的发展必须规范化,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则是规范化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立法机构和相关行政部门应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法规和政策,规范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各类文化企业的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同时,要在行政审批、土地使用、市场准入、投融资、市场管理、税收等各个方面制定一系列优惠措施,尽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有助于文物古迹的保护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最终推动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发挥中介作用,加强人才培养。要发挥现有文化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使他们的知识、技术、艺术能有效地成为文化产品生产的基本要素,并使他们能够以知识产权为股本参与文化企业的经营管理。要充分发挥民族民间艺人的作用,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真正转化为与现代社会消费相适应的文化产品。要以高校为依托,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尽快开设包括文化产品设计、文化生产经营、文化经纪、文化市场、文化管理等在内的相关专业课程。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文化产业的发展,必须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只有创新,才能提升产品的文化含量;只有创新,才能使文化产品真正做大做强。
产品的创新。在有效保护丰厚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让民族文化产品在传承创新中发挥其功能,增强其活力。从根本上讲,只有让民族文化有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才可能提高它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文化产业要想做大做强,必须牢牢把握住特色文化产品与主流市场需求的关系,使二者有机地契合起来。不考虑主流市场的真实需求,一味地自以为是,闭门造车,其结果必然是被时代所抛弃。综观国内外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一条最基本的经验就是借助新的视角、新的技术和新的包装,使各种原创性的文化作品能够大规模复制,从而满足更多消费者的需求。
运行机制的创新。尽管我国的文化产业尚处于初创时期,但原有的一套运行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的需要,其主要弊端就是使文化产品生产长期游离于市场之外。因此,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体制与机制动力。当前。迫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机制;二是现行的文化事业单位的运行机制;三是投融资机制;四是优秀原创产品的制作机制;五是文化企业的运行机制;六是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机制和引进机制。体制和机制创新的目标,就是要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落到实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按照“三贴近”的要求,使文化产品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要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使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管理与服务职能,以政策指导、法规约束、信息服务、检查监督为主要内容进行宏观管理,把部分微观的文化行政管理职能交由行业组织履行,并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是一项庞大的商品社会系统工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必须深刻认识文化产品所固有的意识形态和商品双重属性,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效结合。社会效益是实现经济效益的前提,经济效益又反过来为社会效益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者相互促进、共生共存,缺一不可。一个文化产品,如果脱离了实际,脱离了市场,不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它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任何效益都无从谈起。因此,要增强市场意识、质量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推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在强调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时,必须坚决反对“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不顾社会效益一味追逐短期利润,最终也会因为市场的丧失而损害长远的利益。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人们总是习惯于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混淆起来,或者是把文化产业看作文化部门的一项仅仅起到补充辅助作用的第三产业,于是就形成了文化产业管、办不分的局面,极大地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既相互联系,又互有区别。前者带有浓厚的公益性色彩,其发展仍然必须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和社会捐赠来支撑,不能完全以投入产业比的标准来要求和衡量;后者以批量生产创造文化产品和提供服务为主要特征,以市场营销为手段,在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当然,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之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能把二者截然分割开来。文化事业发展水平的提高,能够为文化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文化产业的发展又可以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中华民族5000多年来的文明历史,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绚丽多彩的优秀民族文化,这是发展文化产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财富,必须积极加以继承和创新。只有继承,没有创新,民族文化就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只谈创新,没有继承,创新就会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继承就是要把我们已有的传统民族文化的优秀部分加以整理发掘并发扬光大;创新就是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广泛汲取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不断为传统民族文化注入新鲜血液与活力,使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始终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继承、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不可再生的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既要避免没有节制地掠夺式开发,又要在保护的同时进行可持续性开发,形成保护与开发并举、以保护为重的良好态势。
优先发展与共同发展的关系。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地区间显现出较为突出的不均衡特点,由此也带来了文化发展的不均衡性。面对这样的客观现实,各地在发展文化产业时,必须区分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发展快一点,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缓一缓,不能盲目地搞“一刀切”。要分阶段确定一批综合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和项目作为发展重点,突出特色,优先发展,在一定区域内率先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然后逐步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
(作者为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