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消费者投诉说,某些商家推出的“无理由退货”是美丽的谎言,自己受骗了。
商家承诺不兑现,拒退“有理由”,应当受到谴责。但从消费者角度看,若是保持清醒头脑,就不会轻信“无理由退货”的承诺。
据说在一些发达国家,确实是实行“无理由退货”的。但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尚难真正做到“无理由退货”。通常退货还是要有理由的。或商品质量不合格,或商品规格、尺寸、款式等不中意。同时,退货又是有条件、有限制的。比如各色内衣,你穿过了才觉得不合适,再去退货,那也不合情理。讲诚信的商家,对什么理由可以退货,事先讲明,而且一诺千金,言而有信。果真做到有理由退货,那就谢天谢地,比“出门不认账”强多了。某些侈谈“无理由退货”的商家,只是诱惑消费者匆匆购物,原本就不想兑现承诺。
目前市场上关于退货的操作很不规范,某些商家促销广告的解释权又捏在自己手里,随心所欲,轻诺寡信。顾客一不留神,就会上当。某些商家的“无理由退货”,披上“顾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外衣,就有了一个美丽的光环。因其美丽,所以能骗人;因其是谎言,所以就坑人。由此引出教训,须防促销广告的诡计多端。不少商家利用某些顾客的贪小欲念和侥幸心理,把概率极低的奖励和进退自如的承诺吹得天花乱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