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8月20日电日前,河北省政府紧急筹措4.8亿元资金,用于补发2000年以前拖欠的中小学教师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
近几年来,随着全省经济形势的好转和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办法的改革,由过去的乡镇自筹自发改为乡镇自筹,县里统一发放,不足部分由财政转移支付。因此,从2000年到现在已不再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但2000年以前拖欠的工资一直没有补发。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省财政千方百计筹措了4.8亿元资金,经省政府批准,各市、县的补助数额已于8月10前下达。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必须将补发工资款如数落实到县,用于补发拖欠工资,不得截留和挪用。据了解,由于种种原因,河北省共拖欠中小学教师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12.9亿元,共涉及56个县、市的贫困乡镇,其余拖欠部分将进一步筹资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