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增加医保个人基本医疗费管理

建言献策
2003-08-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保定推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比如,由于个人账户的基本医保费相对较低,全年能够计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在180到266元,而到医院做一次普通的血检需近20元、CT150元、彩超160元,高昂的检查费和药费与医保之间的差距很难协调。再如,各种慢性病的鉴定要由病人持医院开具的全套个人病历,经医保中心初步审核批准,再由专家认定后才能办理其他的相关手续,把病人搞得精疲力竭。老百姓反应十分强烈。

民建保定市委建议:简化慢性病的鉴定和审批手续,延长审批的时效性和灵活性。适当增加医保个人基本医疗费用或降低医检和药费,与医保群体承受能力接近。据统计,病人在医保中心报销的药费仅为50%左右,有些医院人为地加大乙、丙类药的使用比例,加重了病人的负担,因此应放宽对乙、丙类药物的报销比例的限制。(民)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