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大停电”发生后,比利时安特卫普市近日也发生了一次停电事故,约两个小时后恢复正常。由此,欧洲民众对欧洲电力供应系统的稳定性产生疑问,要求欧盟进一步提升内部电力市场一体化程度。
欧盟于1996年出台了第一部整合内部电力市场的法律文件,强调内部电力供应市场的公平竞争,废除垄断,根据供电类型分类定价,其基本目标是建立“高度透明和没有歧视”的市场。该法令1999年起在各国生效,并向大宗电力消费者开放市场。今年7月举行的第10次“佛罗伦萨电力论坛”,在跨国电力供应的定价原则和改善并网管理的措施等方面取得了进展。
欧盟计划到2004年7月开放非家庭用电市场,2007年7月开放所有市场。现已制定了包括对新成员国在内的、根据送电类型和变电网络分类记价的内部市场单一标准,以及各种配套措施,旨在“明确职责,公开定价,完善服务,重点保护弱势消费群体,健全供电安全保障和责任制度。”与此同时,欧盟要求给予电力供应和输送商更多的自主决策权,并对混合电力生产的废气排放和放射性废料的处理等,作出了明确限制。
建立全面开放的市场,实现电力自由流通和公平竞争,保证消费者和供电者双向选择的权利,是欧盟推动电力市场一体化的目的。而目前还存在的封闭市场和垄断价格,以及欧盟各国电网的分离状态,是阻碍这一目标实现的障碍。2000年,欧盟的跨国电力交易占用电消费总量的7%。这不仅使消费者缺乏选择,也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针对欧盟电力供应网经常出现的“瓶颈”现象,欧盟委员会提出:通过增加并网管理的透明度和实行定价制度,使现有基础设施发挥最大效益;在建立有利于投资的基础上,鼓励建设新的网络设施;根据“全欧洲能源网络指导方针”和2000年发表的《能源安全战略绿皮书》,确定12个电力和天然气优先发展目标,集中使用资金,保证能源供给安全。欧盟委员会还建议对这些优先项目增加共同投资10%到20%等。
具体的网络建设包括:加强法、比、荷、德电网,杜绝断电现象;在意、法和奥、瑞边境提高并网供电能力;提高法、西、葡边界和伊比利亚半岛的并网供电能力;在希腊和巴尔干前南各国加强供电基础设施建设;在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北爱尔兰和英国、丹麦和德国之间,提高并网供电能力等,计划投资总额达180亿欧元。欧盟强调,这一行动计划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各国决策层的政治意愿和资金支持力度。目前,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等国电网也已同欧洲“中央电网”连接。欧盟同南面的地中海国家及北面的俄罗斯,乃至中东海湾地区和中国,都加强了电气能源网络建设的合作。
欧盟电力市场的整合是按照其总体能源政策进行的。欧盟去年推出的《欧洲聪明能源计划》8月起已正式生效。该计划规定了从2003年到2006年能源供给多途径、多样化,减少大气污染的具体措施。
(本报布鲁塞尔8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