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内瓦8月26日电瑞士联邦委员会不久前通过一项反腐措施,规定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能收受价格超过100瑞士法郎(约合600元人民币)的礼品。
规定说,原则上禁止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收受以礼品、高档晚餐或购物券方式赠送的礼物,但低于价值100瑞郎的小礼品则可以个人名义接受。在实在无法拒绝“超值礼品”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必须向上级汇报。
该规定是对瑞士1999年通过的反腐败法律的补充。据悉,这一反腐败措施的出台背景是瑞士白领犯罪出现增长趋势。据瑞士联邦司法和警察部的调查,2002年诈骗和破产舞弊两项“传统”经济犯罪的涉案金额就达到11.8亿瑞士法郎,加上未统计在内的经济损失,约达35.4亿瑞郎,相当于瑞士国民生产总值的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