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珠海8月27日电珠海建市23年来的第四次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日前通过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批准珠海为“珠江口西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和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据悉,珠海建市以来已经四度编制城市建设规划,第一次是在1979年,当时的城市规划把原来不到4平方公里的城区扩大到15.16平方公里。在1985年和1995年10年间,珠海相继进行了第二、三次城市建设规划,分别将城市范围扩大到50.15平方公里和71.9平方公里,全市人口增加到128万,其中主城区人口73万,珠海开始进入了一个以提高城市整体品质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日前获准通过的珠海市第四次城市建设规划,则囊括了新增的金湾区、斗门区和146个岛屿及其广阔水域在内的珠海市全部空间,总面积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687.8平方公里,陆地面积超过1979年珠海城市规划面积的100倍,形成“主城区—次中心城区—外围新城区—中心镇”的新城区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