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周刊编辑部:
日前,笔者收到了某期刊编辑部的一封来信,信中写道:“……致使许多好文章不能在正刊上刊登。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决定在今年8月、11月分别出版两期增刊。经专家审阅,您的大作《××××》(编号:×××)已初步入选8月底出版的增刊上,根据大作的篇幅,需收取相关费用200元。如您同意,请在7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需费用汇至……时间有限,逾期不候……”
所撰文稿不能在正刊发表,在增刊登载,这对于一些业余写作者来说,也算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了。然而,令笔者不高兴的是,还得花200元钱!作者不但得不到稿酬,反而还要搭进200元钱。历来期刊社要给作者付稿酬,这家期刊社却向作者征收钱款?难道增刊就不是期刊吗?
这家期刊可能摸透了一些为评职晋级而急需公开发表文章的人的心态,才想出这样办法的。笔者认为,出增刊是好事,但增刊不应该增收。因为如果增收了,增刊的质量肯定会受影响,也让那些花钱买文章、为自己评职晋级捞本钱的人有了可乘之机。
王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