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中华大地上正在盘旋着一股低龄儿童写作风。纵观近几年“低龄儿童创作史”,可见其成就之巨:
5年前,上海中学生韩寒写出长篇小说《三重门》。一时间,惊天动地,犹如中国又诞生了一个“文曲星”。不久,多个文魁相继而至:
蒋方舟出版了《正在发育》,写作时年方10岁;
边金阳出版了长篇小说《时光魔琴》,写作时年方9岁;
窦蔻出版了《窦蔻流浪记》,写作时年方6岁;
小熊妹妹改写了《西游记》,写作时年方4岁。
最近又传出,几个三岁半的孩子正以小诗人身份向着文坛冲来……
照此速度,我看用不了多久,将有呱呱坠地就能吟诗作文的超级神童问世,去创造吉尼斯纪录了。
凭心而论,读到尚未成人的孩童推出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巨著”,会让人感到惊讶,因为这是连许多成年人都不能“达到”的事。
然而惊讶之后呢?我却以为有许多话是要说的。
其一、不可大惊小怪。
儿童喜欢形象,富于想象,不管是小说、童话,还是诗歌、科幻作品,无不充满了形象与想象,二者加在一起,儿童就会把头脑中“飘忽”的故事讲出来或写出来。而这些故事,童真、童趣十足,充满了动感与神奇,引人入胜。有的儿童之作被外国出高价买了版权,其实外国书商看中的正在于此。
但究其作品本身,却还有不少瑕庇,诸如用词不当,错别字成串,甚至人物性格的合理发展等都还大有不准之处,因为儿童毕竟知识尚少,出些问题实属自然,不必苛求。
然而,就是以上的一些儿童写作现象,倒被某些人“神化”了,以至把这些孩子捧上了天,说他们是“天才”、“中国文坛的里程碑”,说他们的作品成了“中国的第一”、“可与世界名著相比”。
出此言论大多为两种人:一种是不熟悉儿童心理学或儿童成长过程。他们无意中的“拔高”是出于一种朴素的感情与对新一代成长的厚爱;另一种则不同,写“拔高文章”的大多是出版社为了“促销”而花钱雇人吹之。为了热销,什么“高词”都敢甩,以至把一个孩子抬到“中国文学第一”的“吓人高度”。
这是在关心儿童成长吗?这是在评介文学创作吗?
对于一个路还很长的少年儿童,棒杀与捧杀是相同的!
其二,不可拔苗助长。
笔者多年从文,又在文化界专事儿童文化工作,因此,许多“小星”的大作我是“读”过的。有的书刚一面世,出版者或家长就送给了我。
说句实话,某些作品是不时“浮”出成人“功绩”的。看得出,有些地方成人改过。在这个“改稿群体”中,既有父母或其他长辈的“心血”,也有编辑的“手印”。应该说,作品初稿脱手后请友人或编辑过目或小些改动不足为怪,但如果改得多了,成了“捉刀”,出了原作的“圈”,那就离了轨,变了形,苗儿不长用力拔,便绝不可取!
其三,不可强求。
我认为这里有两层意思。
一层为不可强求孩子都去模仿儿童写作,你写我也写。
客观地讲、人们的思维兴奋点是不同的。有的孩子善于形象思维,乐于编写故事,而有的孩子长于逻辑思维,却对编写故事十分反感。如果家长不顾具体情况强迫自己孩子去“走作家的路”,那会让孩子非常痛苦的。
对一个人来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是一种享受,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是一种惩罚;
二层意思是不可让自己的孩子过多地去读同龄作品。
让孩子读一点同龄作品,可以启发孩子“向别人学习,增强写作信心”,但仅此而已。如果让自己的孩子跟着别的伙伴身后“爬”,就伤了他们的自尊心。
文学是人学。文学是对人生的洞察、感悟、体验之后的反映。一个作家应有丰厚的文学功底与生活积累,因为文学不光是想象。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既可让读者体味人生,陶冶情操,又可从中学到文学表现的诸多技法。而这显然是那些“低龄之作”不可做到的。如果做不到却又偏偏把那些儿童作者冠上“时代宠儿”、“超极作家”、“新星之最”、“世纪超人”之名,岂不是胡吹乱捧又误人子弟吗?
儿童之作有时可以超越成人,因为许多成人并不精通写作。但儿童之作却永远达不到成人优秀作家的高度。
培养孩子的写作能力、文学素养确实非常重要,它对儿童的未来会有长远的影响,但这种培养需要作艰苦细致的工作,切不可简单从事。因为,欲速则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