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长周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去年全国财政预算内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拨款达到了990亿元,占当年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的78.2%,我国已初步实现了从“农村教育农民办”到“农村教育政府办”的根本性变革。应该说,这是一项意义非常重大的变革。
众所周知,由于中国一直是“穷国办大教育”,政府有限的财力无法保证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全额投入,多年来教育的投入是由政府和农民共同承担的。这一做法也确实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使我国农村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保障了绝大多数农民子女有学上,为农村“两基”的基本实现作出了重大贡献,应该说是功不可没的。而广大农民为了孩子的教育,节衣缩食,倾囊助学,毫无怨言,也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
然而,农村教育农民办毕竟是不得已的办法,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的财力也大为增强,为实现“农村教育政府办”提供了经济上的现实可能性。而农民作为在国民中经济水平较低的一个群体,理应得到国家更多、更大的扶持,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就是子女教育,这也是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同时,由于农村教育农民办也带来一些不利于农村教育发展的问题,如投入因地因时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和受到自然灾害时会有很大的波动,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从而制约了一些地区的教育发展。另外,这一做法也影响到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农村教育政府办”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农村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相信即将召开的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将进一步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