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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放权 权为民用

2003-09-28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赵秋丽 我有话说

提速,是逼出来的

这是两个真实的故事:

其一,山东某市拨给一学校数百万元建教学楼,楼还没有动工,钱就花光了。市长把校长叫去一问,方知是被政府有关部门以各种费用的名目收走了。校长委屈地说:“盖了近60个公章,几乎个个都收钱。要不是找分管领导签字,这几百万元还不够哩!”市长下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是有一部分没有追回。有关部门的理由是,这些收费是政府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工作人员还靠这些费用来养活呢。

其二,山东某市市民艾同林想开办一家生产型企业,注册资本1100万元。他到市工商局“预名”后,开始选址、做可行性报告,再到市工商局办营业执照。这时,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办执照必须先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评价等手续。艾同林来到环保部门,对方告诉他必须先进行项目立项。艾同林前去立项时,工作人员要求他填报表、盖公司公章。艾同林纳闷了:我正在为申报公司办各种手续,哪里有公司公章?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艾同林办各种手续是为了拿到公司营业执照;他要办完这些手续,又必须先有公司营业执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也是照章办事,哪个环节似乎都没有问题,但是艾同林的营业执照就是办不下来。

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它突出地说明了政府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逼着人们思考对策。

山东省委省政府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深刻认识到,要真正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提高全省综合竞争力,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就必须剔除政府工作中审批多、服务差、效率低等“顽疾”。省委书记张高丽提出“推动政府工作全面提速”的建议,主题就是: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改革,从省政府做起

2002年初,“政府提速”在山东全省范围内展开。这是一场重大的、深刻的改革,而改革的主体就是政府自身。改革是从众人注目的行政审批制度入手的。通过艰难的工作,如今已取得显著成效。请看看这一个个惊人的事实和数字吧:

全省行政审批项目由2001年的1800多项,压缩至目前的47项;

在全国第一个对省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自2002年4月起,累计备案项目1930个,投资额达590亿元;

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348项减至214项,压缩38.5%;

过去,企业报批一个项目,需要半年甚至一年以上时间。现在,当天就能备案完毕。

这些事实和数字说明,山东政府提速,省政府带了个好头。他们还权予企业、放权予民,他们坚持:凡是市场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和自我管理的,政府都坚决放开;凡是应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一律取消行政审批;凡是政府不拿钱、又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全部放开;凡是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都要简化手续,减少环节,限时办结。

山东省省长韩寓群深有体会地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是“全能政府”,什么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权力是有限的。转变政府角色,构建“有限权力政府”,是政府提速工作的根本。

山东省政府带头,省直各部门及各市、县纷纷行动。省教育厅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收费行为,使教育乱收费案件明显减少;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79条便民利民新举措;省外经贸厅提速实行严格责任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正之风;济南市简政放权,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将80多个部门的管辖权下放给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实现“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体制;聊城市废止地方政府出台的收费文件54件,取消不合理收费73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800多万元。

权小,也为民谋利

“审批”,就是权力:“收费”,就是利益。政府由“全权”到“限权”,使人们对“权”和“利”的认识得到了升华和提高。威海市采取问卷和电台电视台“行风热线”对话形式,广泛征求企业、外商和群众对38个政府执法部门的意见,发现谁的权力大,谁被提的意见就多;谁被提的意见最多,谁的权力往往就最大。一位局长深有感触地说:“政府提速,就要放权限权,自己就要丢掉部分权力。说实话,这是件很痛苦的事。但做为一名党的干部,别管权大小,都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位局长的话,代表了广大政府官员的心声。威海市的政府部门,通过政府提速,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和廉洁奉公等方面大为改观。仅以威海市行政审批中心为例,目前受理审批事项7万多件,按期办结率达100%,办结时限比规定或许诺时限平均缩短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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