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批准公布我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共有七章、五十三条,主要从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领导体制、运载工具及相关设备贯彻国防要求、民用运力国防动员预案的制定、民用运力国防动员的实施程序、补偿和抚恤、经费保障,以及平时军事训练、演习征用民用运力等方面,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范。《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值班总编推荐] 本科生与母亲同发论文,不怪人们敏感
[值班总编推荐] 视频画报|再出发——习近平G20里...
[值班总编推荐] [光明论坛...
艺术箴言|新国漫时代:市场、技术与文化的三重奏
【详细】
艺术箴言|走出误区,传统文化方能行稳致远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八项行动彰显中国支持全球发展的坚定决心
这八项行动,切中当前全球发展之要害,为全球南方国家解决发展瓶颈——即资金、技术和市场“三缺口”问题以及凝聚全球发展共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推动实现更加包容、更加普惠、更有韧性的全球发展注入全新动力,彰显了中国支持全球发展的坚定信念和决心。【详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