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9日电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等6部门日前联合制订了《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决定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培训2000万人次农民工,争取使新增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基本掌握一项在城镇创业、就业的技能,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
目前,全国共有4.8亿农村劳动力,农业实际需要的劳动力不到2亿,还有1.6亿劳动力在当地从事乡镇企业和其他非农产业,农村共有1亿多富余劳动力。随着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就业的数量的不断增大,做好外出劳动力培训的任务非常艰巨。
从2003年起,先在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开展培训试点,重点进行两项培训:一是“引导性培训”,对广大农民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二是“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以订单、定点和定向培训的形式,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转岗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