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10月10日电从新疆各地选派出的首批200名少数民族骨干教师,10月9日踏上去内地培训1年的路。这标志着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方案的正式启动。
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举措。按照这一方案,中央和新疆投资7600万元用于新疆汉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这些教师中,既有在新疆培训的,也有到内地培训的;既有新疆赴内地学习实习的,也有内地到新疆支教的。首批培训的这200名少数民族教师来自新疆各地,初中、高中教师都有,首批培训项目是新疆与江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实施的,所涉及的学科有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信息技术,每名教师的培训期限为1年。
为保证这些少数民族教师的培训实习质量,自治区决定,这些教师在内地学习期满后,要由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返疆后,必须参加当年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要求是初中教师必须达到6级,高中教师必须达到7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