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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妇女伊巴迪获诺贝尔和平奖

2003-10-11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吴平 我有话说

新华社斯德哥尔摩10月10日电挪威诺贝尔委员会10日在奥斯陆宣布,将2003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伊朗妇女希林·伊巴迪,以表彰她为民主和人权,特别是为妇女和儿童的权益所作出的努力。

据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介绍,伊巴迪在保护基本人权方面作出了贡献。她认为,如果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得不到尊重,任何一个社会都称不上是一个文明社会。她坚持伊斯兰教与基本人权之间没有冲突的立场,主张世界上不同的文化与宗教之间应展开对话,反对采取暴力行为。

据报道,伊巴迪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伊朗人。她生于1947年,毕业于德黑兰大学法律专业,1975年至1979年担任德黑兰市法院院长,现在是一名律师和德黑兰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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