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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提出高标准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

分年实施免费教育 分步推进城乡统筹
2003-10-20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叶辉 通讯员 鲁福钧 我有话说

本报绍兴10月19日电浙江省绍兴县在日前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从2004年到2007年,该县将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率先在全国实行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

县长冯建荣说,绍兴是全国十强县,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5亿元,财政收入24亿元,位列全国十强县第八,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绍兴县有着良好的物质基础。

据该县教育局副局长蒋国洪介绍,绍兴县1999年在浙江省第一个通过了教育强县验收,1997年和2001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基础教育先进县。目前该县学前3年的幼儿入园率为98%,初中升高中比例达88%,九年义务教育已达100%。

均衡,公平,优质,这是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该县在此次会议上提出,从2004年起,实行“全县统筹,以县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管理体制;城乡统筹分两步走,2004年起,乡镇收取的教育附加费15%留当地,85%由县统筹安排,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100%由县统筹。统筹将使城乡差别缩小,使教育趋向均衡。

义务教育实行免费,这是绍兴县的重大举措。冯建荣宣布,全县分步实施免费教育,2004年起,山区学生免交杂费;2005年起,山区学生免交书本费,平原学生免交杂费;2006年起,平原学生免交书本费;到2007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杂费和书本费,免费教育的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该县从今年秋季起,首先对低保、烈士、五保户子女及孤儿实行两免一补:免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据悉,全县义务教育全部实行免费,每年约需经费5000万元到6000万元。

冯建荣在会上强调的“三个确保”在与会者中引起很大反响。第一是确保学校校舍建设与教育设备经费到位,从2003年到2007年,县财政安排学校建设资金不少于5亿元,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山区和薄弱学校的发展。第二是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足额到位。从2004年起,全县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从原来小学、中学的8元和20元提高到270元和350元,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长,城乡一律同等,公用经费全部由县财政划拨。第三是确保教师经费按时足额发放,由县财政统一发放;从2004年起,山区教师补贴从每月20元提高到100元;山区教师的奖金和福利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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