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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国树国鸟国花应秉承的原则

2003-10-20 来源:光明日报 郭之纯 我有话说

据媒体报道,国树国鸟国花评比工作业已准备就绪,近期“将通过专家以及大众评选出代表我国民族情感和志趣的国树、国鸟、国花。”

既然是“国”字号评选,就应该切实体现尽可能多数的国民意趣,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对有关机构为即将评出的国树、国鸟、国花规定的四个条件——分布要广泛;外观要漂亮;要有深刻的文化内涵;要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有些看法。

笔者以为,具体哪些动植物品种可以荣获“国”字号的光环,不应该由有关机构或专家先定标准,只能由国民通过合适的方式决定,因为这类评选并不具有什么科研的效用。这种评选也不应该服从于经济或其他什么目的,如旅游业发展等——这还不同于前些时候评选“中华十大名山”,十大名山的评选确实还负有“提升中国山地资源整体形象”之责,那时适当为旅游业考虑一些还情有可原。国树国鸟国花和十大名山具备的附加值并不相同。

因此,有关机构提出的这四条标准值得商榷。首先,“分布要广泛”的要求就不妥,看似合理然而却太主观,因为大家喜欢的未必就是分布最广泛的物种,大熊猫分布并不广泛,但它却是人人喜爱的国宝。同样的理由,“外观漂亮”也不宜作为硬性规定,因为“漂亮”与否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以中国地域之广,人口构成之复杂,各民族传统之差异,这样的要求尤其显得意义不大。

其次,要求国树国鸟国花等“要有深刻的文化内涵”我觉得也有些勉强。无论“国树”、甚至是“世界树”,都只是树而已,不会有太多内涵,“青松傲雪表风骨”之类的只是文学语言,不足为据。何况,传统文化的内涵博大精深,如讲“中庸之道”的儒学是一种文化,而反中庸的法学也是文化的一种,靠几种花鸟鱼虫怎能代表得了?

至于第四条“要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也不尽合理,前面已经论述,不遑多论。

评比国树、国鸟和国花,更大的意义是为了增加生活情趣,我甚至觉得这是近于“风花雪月”一类的东西,因此无论政治或是经济的意义都有限得很。评选国树国鸟国花,固然庄重,但也不宜搞成政治活动,应以平常心待之,标准的确定及最后的定局还是应该尊重百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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