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4日电我国已基本建成一个完整的、比较现代化的、与国际保护标准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在今天结束的中国与欧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国际研讨会上作出的结论。
王景川说,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进行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修订工作,不仅对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几部主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还新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几部新的法规。
本次研讨会的主要任务是探讨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中国和欧洲共同关注的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问题,涉及到专利制度、品牌与商标保护、版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与司法、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知识产权保护等议题。
王景川表示,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成就,无疑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他充分肯定了中国与欧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项目取得的成果,认为项目对促进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