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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教师喜获医疗保险

江西兴国健全医保制度
2003-10-25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邓习华、李宇清记者 王绍雄 我有话说

本报讯江西省兴国县最近健全了农村教师医疗保障制度,该县5239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参加了医疗保险,农村教师治病之忧基本得到解决。

兴国县把保护农村教师的身体健康纳入今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该县从县医保办、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多次深入乡镇调研,制定出一整套符合实际的参保方案。针对以往缴费环节多、保费征收难的实际,该县在合理确定个人、学校、乡镇财政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实行代扣代缴与直接征收相结合的新型征缴机制,保证了医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

目前,该县在职农村教师每月只需缴纳3元的团体保险费和个人工资总额中较少比例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就可享受人均每年至少168元的个人医疗保险资金账户,用于支付教师本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费用和小部分住院费用,也可用于教师本人在定点药店买药,同时还可享受最高可达12.2万元的大额医疗保险费。最近患病在县人民医院治愈出院的该县兴莲乡中心小学教师王家润,因今年4月开始参加了医疗保险,个人仅支付了共计7122.3元医疗费中的2042元,其余均由县医保办从所统筹的基本医疗费中直接拨付到定点医院,大大减轻了个人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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